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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11-27 11:45:26 來源: 寧夏公共招聘網
為健全隆德縣社區(qū)工作者隊伍,提升社區(qū)治理水平,夯實基層服務基礎,加快推進社區(qū)建設工作再上新水平,經請示隆德縣人民政府同意,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城鎮(zhèn)社區(qū)工作者。招考工作由縣民政局全權委托寧夏眾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組織實施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基本原則
堅持“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競爭、擇優(yōu)”的原則。招考工作按照德才兼?zhèn)涞挠萌藰藴剩哑返、知識、能力作為評價招考人員的主要取向,采取筆試、面試、綜合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。
二、招考崗位
隆德縣城鎮(zhèn)社區(qū)工作者14名。
三、報名條件
1.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具有較強的政治素質,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,在思想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遵守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,責任心強,無犯罪前科或吸毒涉黑涉惡等劣跡,品行端正。
2.身體健康,熱心社區(qū)公益事業(yè),具備良好的溝通協(xié)調和語言表達能力,有一定的文字寫作能力,能熟練操作計算機。
3.年齡在40周歲以下(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)。
4.具有隆德縣戶籍。(2020年7月1日以前取得隆德戶籍的)。
5.學歷具備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。
6.服從組織統(tǒng)一調配。
7.有以下幾種情形的不得報名:
(1)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;
(2)曾被黨政機關、事業(yè)單位辭退后未滿5年的人員、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、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;
(3)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;
(4)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》,造成不良影響的以及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未經處理或處理完結不滿3年的;
(5)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名單的;
(6)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。
四、有關待遇和管理辦法
新聘用人員安排到社區(qū)工作,納入隆德縣社區(qū)工作者統(tǒng)一管理,工資待遇及“五險”按照自治區(qū)黨委辦公廳、人民政府辦公廳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鄉(xiāng)社區(qū)建設的意見》(寧黨辦發(fā)〔2012〕33號)文件相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(責任編輯:hui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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